争做文明市民 共建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 2014-12-30 浏览次数: 126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聚集发展要素、推动转型发展的良好载体,是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抓手,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了城市功能品质的新提升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共建共享文明城市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诉求。每一位市民,既是城市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城市形象的塑造者。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有礼潍坊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自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以“三个倡导”24个字指导和规范自我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聚集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培育、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孝老爱亲,互敬互让,不断增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睦,守望相助,自觉维护社区和谐。勤勉敬业,忠于职守,立足岗位奉献社会。尊重劳动,勤俭节约,自觉杜绝铺张浪费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努力促进人际互信和社会和谐。

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公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嬉戏吵闹。不在小区和楼道乱贴乱画、乱堆杂物、乱晾衣物,不破坏绿地私建“小菜园”。努力提高自身旅游文明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旅游行为规范,不乱刻乱画、乱扔垃圾。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礼貌乘车,驾车行路按照标志标线,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违章变更车道,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车辆。

四、自觉参与志愿服务。认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积极投身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

市民朋友们,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潍坊市文明办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