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要点
发布时间: 2011-12-21 浏览次数: 200
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要点
 
一、防控原则: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二、防控策略:
    强化预防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
 
三、重症与危重病例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4.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8.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
1.呼吸衰竭;
2.感染中毒性休克;
3.多脏器功能不全;
4.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摘自“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四、潍坊市定点医院
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潍坊市市立医院
市级甲型H1N1流感重症救治定点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
市级甲型H1N1流感后备综合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摘自“山东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附件4.
 
五、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㈠做好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居家治疗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结合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及时、完整、准确填写《甲型H1N1流感居家(住所)隔离治疗健康建议告知书》和有关信息,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轻症患者可在当地中医师指导下,参照《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治疗方案(2009版)》,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积极治疗。对居家治疗病人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门负责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次。一旦发现病情恶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居家病人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
    ㈡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原则,结合当地医疗资源情况,在满足日常医疗需求和急危重症救治的前提下,指定具备条件的定点医院,承担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其中设区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可以作为定点医院并优先启用。各市还要确定一定数量的综合医院作为后备医院,一旦患者数量超过传染病医院收治能力时,按顺序启用后备医院。鼓励中医药专家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参与救治临床患者。
必要时,各市卫生局应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㈢指定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定点医院中指定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救治条件、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三级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在定点医院成立专家组的基础上,各市要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支援集中收治重症病例的定点医院。
省里确定山东省胸科医院为省级定点医院和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首批省级后备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对各市医疗救治的技术支持任务,和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病情危重且具备转诊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也要做好准备,作为第二批省级后备综合医院,根据需要,适时启动。
               摘自“山东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2009.11.1